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几种类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1:24商业隐秘又称经营隐秘(trade secrets)是指其他相关的概念还未有披漏信息或许隐秘信息,该概念源于普通法,经由判例而逐步构成。比较有影响的界说包含三种:(1)《侵权法重述》的界说,即“任何运用于商业之中,并能使持有人取得比不知或不运用该隐秘的竞争者有利的时机的配方、模型、办法或信息的修改。”(2)《一致商业隐秘法》的界说,即“包含配方、模型、编篡、程序、规划、办法、技能或许进程在内的信息,该信息的实际的或潜在的独立的经济价值来自于并不众所周知且别人无法以合理办法容易获悉,而其走漏或许运用别人取得经济利益;该信息已经由合理的尽力保持其隐秘性”。(3)《不合理竞争重述》的界说,即“能被应用于商业活动或许其他工作中,并具有供给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优势的满足的价值和隐秘性的任何信息”。这是美国有关商业隐秘的最新界说。从前述三种界说能够看出,商业隐秘大界说的外延不断扩大,这反映了受维护的商业隐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依照我国《反不合理竞争法》和《关于制止侵略商业隐秘行为的若干规则》,在我国侵略商业隐秘行为主要有:
1、以不合理手段获取商业隐秘的行为;
2、发表、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以不合理手段取得的商业隐秘行为;
3、发表、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合法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行为;
4、有差错的第三人的获取、运用或许发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