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家出台的一项福利方针
(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乡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与乡镇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则交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规范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三)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收取包含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根底养老金由政府全额付出,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状况当令调整。
(四)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则条件的乡镇居民,不必缴费,可按月收取根底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