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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债的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7:21

企业获得的抵债财物中有房产,但无法获得权证或没有过户,企业是否交纳房产税?其实,抵债而来的房产应依据管帐制度的规则来核算房产原值。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具体地了解了一下有关于这方面的状况,下面咱们就一起来看看。
房产抵债的需求交纳房产税吗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则,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归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交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许产权未确认及租典胶葛未处理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许使用人交纳。
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则,企业抵债获得的房产,无法获得权证或没有过户的,归于产权未确认的房产,由实际使用人交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152号)*9条关于房产原值怎么确认的问题规则,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管是否记载在管帐账簿固定财物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子原价核算交纳房产税。房子原价应依据国家有关管帐制度规则进行核算。对交税人未按国家管帐制度规则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则予以调整或从头评价。
管帐处理可参照《企业管帐准则第12号-债款重组》(2006) 及《企业管帐准则第4号-固定财物》(2 006)《企业管帐准则第12号-债款重组》第九条规则,以现金清偿债款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债务人已对债务计提减值预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预备,减值预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依照上述规则,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子原价应依据国家有关管帐制度规则进行核算。关于抵债财物应按管帐制度规则的人账价值计价交纳房产税。
还需留意,地价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税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管管帐上怎么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含为获得土地使用权付出的价款、开发土地发作的成本费用等。信任咱们看了以上内容,对此有所了解,这样对您日后会有必定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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