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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0:35
在《合同法》中有许诺和要约两个法令术语,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则,所谓许诺便是指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标明。那么,许诺是否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改变呢?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吧!
一、许诺是否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改变
法令网律师回答:许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共同。许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改变的,除要约人及时标明对立或许要约标明许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变的以外,该许诺有用,合同的内容以许诺的内容为准。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违约责任和处理争议办法等的改变,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变。
二、许诺的收效
《合同法》规则,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许诺不需要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
选用数据电文局势缔结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知道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许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抵达:
1、要约以对话办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要约以非对话办法作出的,许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关于许诺是否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改变的问题回答。许诺的法令效力在于,许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建立,要约人不得加以回绝。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听讼网律师取得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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