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增值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免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9:29问题内容:
从国外退回来的产品(之前出口的因为质量问题,原状退回来),不符合哪些条件需补交关税与增值(便是按进口来处理)。现在传闻一个是在出口一年内退回来的产品,能够全免税,不知道还有哪些条件?
答:
一、原进出口货品因破损、缺少、质量不良或许标准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品,可按监管方法“退运货品”申报;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交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则,因质量或许标准原因,出口货品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交税责任人在处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依照规则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承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品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交税。所述“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主要是指原出口报关单、出口装箱单、收发货人两边的退货协议等,海关以为需求的,交税责任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查验组织出具的原出口货质量量不良或标准不符的查验证明书、《出口货品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以上答复供参阅,详细履行请以现场的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