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大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机关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7:13

一、处理机关
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子局
二、承办安排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子局
三、处理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
(三)《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
(四)《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行将出台)
(五)《土地挂号方法》
四、申办条件
(一)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天然人和其他安排。
(二)请求条件
因各种原因致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消除
(三)请求人需提交的资料
1.土地挂号请求书【受理窗口获得】;
2.企业安排安排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天然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
3.托付处理的,供给托付书【受理窗口获得】及托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权力消除的证明或同意资料:
(1)政府回收土地的,需供给土地使用权回收决定书;
(2)司法部门刊出土地使用权裁决文件;
(3)因天然灾害致使土地灭失的证明。
(4)使用权到期的,应供给相应的同意文件。5.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刊出证明;
6.相关补偿协议;
7.土地挂号成果查询陈述【查询窗口获得】(过渡期内适用,过渡期后,由检查人员直接在土地挂号信息系统内查询);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供给的,应自行在媒体上登报刊出);
9.其他证明资料。
注:复印资料须供给原件进行一致性检查,请求人对请求资料的真实性担任。
五、数量约束

六、许诺处理时限:
30个工作日(请求资料完全有用,契合法定方法)
七、收费规范
不收费
八、揭露方法
依请求揭露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