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02:39发布部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3]142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的若干规则〉的告诉》(国税创造电[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状况,补充规则如下,请一起贯彻履行。 一、各局应严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的若干规则》的告诉要求,切实做好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给办理作业,此前市局下发的有关规则与本告诉有冲突的按本告诉履行。 二、对因事务需求确需增量领购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由企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请求,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归入防伪税控体系办理,市局不再发放手艺千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的若干规则》中第三条的规则,我局将视全市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体系的推广发展状况,另行下文告诉。 四、交税人获得的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连号票超越5份(含5份)、手写千元版专用发票连号票超越15份(含15份)的,在获妥当期不得抵扣,在次月申报交税时,将连号发票原件、获得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连号状况的书面阐明和交税申报材料一起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报部分(以下简称受理申报部分)进行审阅,受理申报人员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阅,审阅无误的准予抵扣;审阅发现反常的,由受理申报部分填写《手写版反常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协查台帐》,于征期完毕后3个作业日内移交同级稽察局。稽察部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创造电[2003]18号告诉中《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的若干规则》第八条的有关要求,将连号票信息录入协查体系进行托付协查,一起,对触及本区县的连号票进行查看。受理申报部分在收到协查(或查看)成果后5个作业日内告诉交税人,对无问题的连号票,允许交税人抵扣。 五、本告诉自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履行。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的若干规则的告诉 国税创造电[200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据统计,截止本年四月底,全国已有100.6万户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归入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体系(以下简称防伪税控体系)办理。其间,山东(不含青岛)、辽宁(含大连)、新疆等地推广作业已全面完结,江西等一些区域也将在五月底曾经完结推广作业。本年五月初有26万户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没有归入防伪税控体系办理,这些企业每户每月手写版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手写版发票)开具量约为8张,每张发票开具税款约为0.5万元,估量这些企业五月份将开具200万份手写版发票,触及进项税额抵扣在100亿元左右。 依据防治非典型肺炎作业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原定在六月底前悉数撤销手写版发票的期限即将向后推延一段时间。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分在保证履行当地政府有关防治“非典”办法的前提下,抓住防伪税控体系的推广作业,为防备犯罪分子在手写版发票撤销之前乘机作案偷骗国家税款,加大冲击虚开手写版发票偷骗税款的力度,总局将《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的若干规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住时间执行。 本告诉前三项要求均是削减手写版发票抵扣的税款,包含不允许开具跨地市手写版发票、削减万元手写版发票的出售数量、将万元手写版发票改为千元版等。其间自本年7月1日起不允许开具跨地市手写版发票是首要办法,请你们必须在限期内经过推广防伪税控体系和税务机关代开手写版发票两项办法执行。在执行这三项前提下,再利用后几项办法加强抵扣税款的审阅和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