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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20:52
遗言有必要是具有遗言才能之人所为,契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用的遗言。那么承继人作为遗言见证人,遗言有用吗?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网友咨询:
韩某的父亲逝世之前,留下口头遗言告知其名下房子归韩某承继,存款归韩某的妹妹承继,立遗言时由一名亲朋代写,韩某和其妹妹在场作见证。韩某的父亲逝世后,其在外的姐姐回来因遗产承继问题与韩某和其妹妹发生争执,其姐姐以为韩某和其妹妹是遗产的承继人,不能作为遗言的见证人,遗言应当归于无效。请问律师,韩某和其妹妹能否作其父亲的遗言见证人?该遗言是否有用?
律师回答:
我国《承继法》第17条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该条能够得知,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均有必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言的真实性。可是,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作为遗言见证人的,《承继法》第18条明确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一)无行为才能人、约束行为才能人;(二)承继人、受遗赠人;(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韩某和其妹妹都是遗言的承继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则他们都不能作为遗言的见证人,因而这份遗言应当是无效的,韩某父亲的遗产应当按照《承继法》由法定承继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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