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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要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12:44
“债务凭据”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务人一种书面凭据。债务凭据一词用于法院履行程序上,法律规则债务凭据上应该记载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一、债务人与债务人的基本状况
假如是自然人,要写明名字、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假如是法人或其他安排,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债务金额及其债务依据
债务金额是未完成债务的金额。债务依据,是指债务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履行费的交纳状况
为了便于履行费的办理,在债务凭据上记载原履行案子的履行费收取状况,有利于避免以债务凭据作为履行依据的案子进入履行程序阶段的履行费的丢失。
四、债务凭据持有人的权力与责任
权力主要是能够凭债务凭据请求履行;责任是在请求履行时要供给债务人有可履行产业的依据。
五、债务凭据的期限
以债务凭据作为履行依据请求履行是重新启动一个履行程序,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力而规则请求履行的期限是必要的,何况规则请求期限也便于办理和保护商场买卖联系的安稳。债务凭据既不同于可作为履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间断裁定书。债务凭据请求履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刻,也不能定得过长,乃至无期限。
以上就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我们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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