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史少峰律师工作室】兰州市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23:18
事例:
家住兰州新区的小张,因为市政建设的原因家中原有房子被撤除,市政府在新区为小张家组织了拆迁安顿房,可是暂时并没有处理相应产权证。现在小张的朋友小李有意购买小张的安顿房,可是小李不确定购买这种安顿房的危险是什么。
律师主张:
按《物权法》的规则,房子归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挂号存案为准,没有挂号存案的,除法律特别规则的景象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能。也就是说,小李与小张如果在安顿房没有获得产权证的状况下签订了没有用能缺点的房子买卖合同,则除了合同是有用的,小李即将面临的危险有可能是暂时无法评价的。关于购买没有产权证安顿房,最好可以慎重而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