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15:07问题内容:你好教师: 我最近刚到一家合伙律师所做管帐,关于合伙律师所交纳个人所得税不甚了解,想借此机会咨询一下:
1、合伙投资人怎么交纳个人所得税?
2、聘任律师怎么交纳个人所得税?
3、一般工作人员怎么交纳个人所得税?
4、以上三类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所属期有什么区别?
5、在税前扣除项目中,合伙人、聘任律师、工作人员的固定薪酬可列支吗?
6、关于差旅费以上三类人员的税前扣除规范?
回复内容: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获得收入,按以下不同景象别离处理:
(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运营所得,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运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在核算其运营所得时,出资律师自己的薪酬,薪水不得扣除。
(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运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份额或许事前约好的份额核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出产,运营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3)律师事务所支交给雇员(包含律师及行政辅佐人员但不包含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4)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则的份额对收入分红,律师事务所不担负律师处理案子开销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延聘人员等费用)的,律师当月的分红收入,可在不高于该律师当月分红收入的30%份额内(份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税务局确认,一般为30%),扣除处理案子开销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所发薪酬兼并,按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5)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获得薪酬,薪水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地点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规范,以收入全额(获得分红收入的为扣除处理案子开销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认适用税率,核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以上获得的薪酬,薪水所得,兼并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6)律师从承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获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按劳务酬劳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