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3:32一、原产地规矩概述
“货品的原产地”(Theoriginof
goods)是指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国或原产区域,即货品的出产来源地。依据各国的原产地规矩和国际惯例,原产国(地)是指某一特定货品的彻底出产国(地);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区域)参加了某一货品的出产时,那个对产品进行了最终的实质性加工的国家(区域)即为原产国(地)。
原产地规矩是各国(区域)为了确认产品原产地和区域而采纳的法令、规章和遍及适用的行政命令。其意图是以此确认该产品在进出口交易中应享用的待遇。原产地规矩的内容一般包含原产地规范和书面阐明。
跟着国际交易的开展,原产地规矩在国际交易中的位置日益重要,研讨讨论甚至一致原产地规矩逐步成为国际社会遍及关怀和注重的问题。围绕着原产地规矩问题,关贸总协定进行了长时间的尽力,并于1993年12月15日签署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时,将《原产地规矩协议》正式列入最终文件的附件。
二、《原产地规矩协议》内容简介
原产地规矩协议由前语、四个部分(9个条款)和两个附录构成。榜首部分是界说与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是关于施行原产地规矩的规矩,触及过渡期和过渡期后的规矩;第三部分是告诉、检查、洽谈和争端处理的程序组织;第四部分是原产地规矩的和谐,附录一是有关原产地规矩技能委员会的内容;附录二是关于优惠的原产地规矩的一起宣言。具体内容包含如下:
(一)界说与适用范围
1、原产地规矩的界说
原产地规矩是指任何成员方为确认货品原产地而施行的遍及适用的法令、法规和行政管理决议,且此种原产地规矩与导致颁发超出《1994年关贸总协定》榜首条的关税优惠的契约性或自治性交易体系无关。
2、原产地规矩的适用范围
它包含一切非优惠的商业政策办法,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榜首、二、三、十一和十三条下的最惠国待遇;第六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第十九条的保证办法;第九条的原产地符号要求;任何歧视性的数量约束或关税配额。此外,还包含为政府收购和交易计算而运用的原产地规矩。
(二)协议的施行程序
为使各成员方的现行的原产地规矩和谐起来,原产地规矩协议对和谐的方针与准则、和谐的过渡期以及管理机构等作了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