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由谁复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17:41
死刑当即履行案子的复核权由谁核准,听讼小编为您介绍,期望能给您供给协助。
死刑当即履行案子的复核权可作如下归纳:
1.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子外,各地对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则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三章规则的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第八章规则的贪婪贿赂罪判处死刑的案子,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二审或复核赞同后,仍应报本院核准。
2.对刑法分则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毒品违法在外)、第七章、第十章规则的违法,判处死刑的案子(本院判定的和涉外的在外)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的规则,仍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
3.涉港澳台死刑案子在一审宣判前仍须报本院内核。
4.关于毒品违法死刑案子,除已取得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能够行使死刑案子核准权外,其他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在二审或复核赞同后,仍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子,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6.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许一起违法案子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当即履行案子的复核权可作如下归纳:
1.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子外,各地对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则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三章规则的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第八章规则的贪婪贿赂罪判处死刑的案子,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二审或复核赞同后,仍应报本院核准。
2.对刑法分则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毒品违法在外)、第七章、第十章规则的违法,判处死刑的案子(本院判定的和涉外的在外)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的规则,仍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
3.涉港澳台死刑案子在一审宣判前仍须报本院内核。
4.关于毒品违法死刑案子,除已取得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能够行使死刑案子核准权外,其他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在二审或复核赞同后,仍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子,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6.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许一起违法案子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