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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探讨夫妻共有财产中房屋赠与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11:56
夫妻要是离婚的话会关于一起产业进行分配,特别是房产这一方面的胶葛在婚姻咨询上呈现频率最高,民众对这一问题也有相当大的重视度,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将带领我们评论夫妻共有产业中房子赠与的问题,欢迎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案情总结]                                                               
原告能够提出对房子进行切割,法院应当受理,但原告要求切割的房子应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案情介绍]
原告李某(女)和被告叶某(男)于1994年10月1日挂号成婚,婚后入住广州市黄埔区A村B巷C号的房子,后原、被告于2003年2月15日经过法院掌管调停离婚,离婚时两边约好:原、被告的婚生女儿由被告抚育,并不需要原告付出抚育费,一起被告补偿给原告人民币6万元。2004年3月5日,原告以自己离婚后没有住所寓居以及原在离婚时没有处理为由又向法院申述,其以为婚姻存续期间原被告一起寓居的坐落广州市黄埔区A村B巷C号的房子应是夫妻一起产业,故要求对其进行切割。针对原告的申述,被告答辩称,原告申述要求进行切割的房子乃是被告的父亲及胞弟一起出资所建,并不是原、被告的夫妻一起产业;一起,被告以为原、被告在离婚时达到的协议能够确定原告其时是自愿抛弃切割夫妻一切一起产业,现原告在离婚后从头提出切割房产不合理亦不合法,然后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关于本案争议的房子,A社区居委会和其时的修建承包人江某均供给证明其是由被告之父出资于1992年所兴修,但被告、被告之父及被告的胞弟于1993年5月10日写的一份协议书则标明该房子是由被告之父及被告的胞弟一起出资兴修。一起在1999年11月15日由政府部门造表挂号的广州市乡村居民住所用地查询统计表中的户主为被告的胞弟(其时乡村的宅基地房子均没有处理房产证)。2002年5月25日,该房子由广州市房管局颁发了全套房子权属人为被告的穗集地证字集体土地房产证。
【分析】
此案的精华见之于中夫妻一起产业区分过程中许多概念和准则的精确了解与运用,如赠与的确定、夫妻一起产业的确定等等,这些问题也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因此具有极高的研讨价值。
本案评论定见
原告能够提出对房子进行切割,法院应当受理,但原告要求切割的房子应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其根据的理由是:首要,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虽然约好被告补偿给原告人民币6万元,但该6万元的补偿性质值得商酌,是日子补偿仍是精力补偿或许产业补偿呢?并且离婚协议中也并没有触及有关产业处理或许原告抛弃产业切割的字句,故不能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由于该离婚协议底子没有产业切割条款,不存在原告对产业切割协议反悔的问题,原告仅仅在离婚后独自再就原先没有处理的产业问题提申述讼,故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房子是由被告的父亲和弟弟在原被告成婚前一起出资构建,仅仅在原被告成婚后才给原被告寓居,并且在原被告成婚后进行的房子产权查询统计表中挂号的户主也是被告的弟弟,故没有任何清晰的意思表明被告父亲和弟弟把该房子赠与给原被告夫妻,其产权应当仍归于出资人,就算赠与也应当仅仅赠与给被告单独,因房子产权挂号证书上只要被告一人的姓名,原告无权要求切割。故该观念支持者建议能够受理,但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在夫妻产业中,许多都是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但是在离婚进行产业切割的时分关于一些房产应该怎样进行切割,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就需要了解清楚,才干更好的处理一起产业切割的问题。假如我们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我们到听讼网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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