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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钱案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00:59
近年来不合法集资的状况越来越多,尽管国家大力宣扬不合法集资的损害,但仍然有人会为了所谓的高额报答参加此类事情。那么不合法吸收大众存钱案子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种状况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被害人能够另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存款”。
根据规则,关于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刑事案子,不属于能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被害人不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由法院在判定中责令退赔。
假如法院没有责令退赔的,则被害人能够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法分子偿还被害人的被不合法吸收的“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到违法侵略或许资产被违法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丢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逝世或许损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遭到违法侵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许独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偿精神丢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不合法占有、处置被害人产业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许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状况,能够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相关常识:
什么是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则的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是指违背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打乱金融次序的行为。精确了解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损害金融次序的具体性的一致。
以下行为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一)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同意,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目标进行的不合法集资;
(三)不合法发放贷款、处理结算、收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借、融资担保、外汇生意;
(四)我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不合法金融业务活动。
因遭到违法侵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许独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偿精神丢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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