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监督管理职责条款释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19:49本章共十八条,规矩了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的规章、规矩拟定权,对银行业金融安排的建立、改变、停止以及事务范围的查看批准权,对董事、高档办理人员的任职资历办理权,对银行业金融安排的监督查看权,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陈述、处置准则等。
第十五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按照法令、行政法规拟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安排及其事务活动监督办理的规章、规矩。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规章、规矩拟定权的规矩。
一、授权拟定规章、规矩的必要性
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拟定和发布规章、规矩的意图是为了履行法令、行政法规的有关规矩,其内容触及银行业金融安排的建立、改变、停止和事务运营等各个方面,是法令、行政法规有关规矩的细化,但有必要与法令、行政法规保持一致。因为修订法令一般需求通过绵长的程序,由银行业监管安排拟定的规章、规矩来具体规矩银行业金融安排的运营规矩,具有灵敏、易于依据金融商场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的长处。银行业监管安排拟定和发布的规章、规矩,构成了银行业监督办理法令系统的重要内容。
世界大大都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法令系统都是由不同层次的法令文件和法令规范构成。首先是由法令对银行业金融安排的建立、改变、停止和事务运营等内容做出准则性规矩,然后再由不同层次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加以细化。我国银行业监督办理的法令系统是由三个层次构成,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公布的法令,如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办理法等;二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法拟定、公布的行政法规,如外资金融安排办理法令、金融资产办理公司法令、金融安排吊销法令、金融违法行为处分办法等;三是由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依据法令、行政法规有关规矩拟定、公布的规章和规矩。
依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矩:“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办理功能的直属安排,能够依据法令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议、指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拟定规章。部门规章规矩的事项应当归于履行法令或许国务院行政法规、决议、指令的事项。”本条规矩在立法法的准则下将我国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的此项职权进一步具体化,颁发银行业监管安排拟定和发市监管银行业金融安排规章、规矩的权利,为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依法对银行业施行监管奠定了法令根底,也为银行业法令系统的完善供给了法令保证。
二、世界经历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有用银行监管的中心准则》准则1(即有用银行监管的前提条件)中提出:“在一个有用的银行监督系统下,……恰当的银行监管的法令结构是必要的,其各项条款应包括对银行安排的批阅及继续监管,要求其恪守法令与法规及安全稳健性的权利和对监管者的法令保护……”。为点评各国银行监管的有用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有用银行监管的中心准则》之后又拟定了《中心准则点评办法》,其间为准则1列出的一项必要规范便是“法令赋予监管安排以(不改变法令的)行政方法拟定审慎规矩的权利”。的确,世界上大都国家/区域的法令都清晰颁发了银行监管安排拟定和公布规章、规矩的权利。如英国的《金融服务与商场法》第十部分“规矩与指引(RulesandGuidance)”、德国《银行法》第一章第二节和《综合性金融服务监管法》第一章第四节、韩国《金融监管安排建立法案》第十七条、香港《银行业法令》第二部分第七条均颁发其银行监管安排拟定规章、规矩的权利。在英国,金融安排的运营规矩不是由《金融服务与商场法》,而主要是由金融服务局(FSA)拟定的规矩和指引做出具体规矩的。现在,金融服务局现已依据法令授权拟定出了一部完好的《规矩和指引手册》(FSAHandbookofrulesandgUidance),对各类金融安排的运营规矩和监管程序做出规矩或提出指导性定见。香港金融办理局也拟定了一部类似的《监管方针手册》(SupervisoryPolicyManual),包括关于银行类安排公司办理、内部操控、各类危险办理指引、本钱充足率、信息发表等各方面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