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避免合同陷阱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7:58
在时下房地产商场中,购房者与开发商比照无疑是弱势群体,此刻购房合同是他们仅有的"护身符"。但因为一些购房者对合同不了解,结果在交房时吃了亏才如梦方醒。选取本年以来南宁楼市中有代表性的事例,以此分析合同,期望让购房者明理解白买房。
1、违约金双重规范
2009年8月,南宁市江南区某小区在延期近两年之后,总算向业主交房。随之而来就是核算违约金的数额,但业主在翻看合同的约守时才茅塞顿开,自己掉进合同的圈套里。
本来,在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职责)中的第1条款中规则,延期交房超越60天后,开发商每天付出的违约金为已付款的2%。据了解,南宁市大部分楼盘规范为3%。而让业主更难以承受的是,合同中约好"一旦延期超越60天,每日违约金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上限为房款的5%"。也就是说,因为违约金被封顶,所以开发商在延期时刻上不受捆绑,而对购房者而言,拿到的违约金都相同。有购房者算了一笔账(以40万购房款为例),依照其他楼盘规范,两年的违约金为29200元,而以该小区房价5%规范核算,违约金为2万元,少了近1万元。
日前,采访时业主邓先生说:"原以为违约金是一道紧箍咒,能够催促开发商准时交房,但合同的圈套让我们很受伤。"他以为,违约金"封顶"导致他们整天低三下四地"乞求"开发商赶快施工,生怕开发商一气愤,再延个半年时刻。 回想最初买房时,几名购房者表明:"没有办法呀,其时我们都争着买房"。这份合同是开发商事先打印好的,购房者只要"签"和"不签"两种挑选,开发商底子不同意对条款作一点点洽谈。
本年9月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小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乙方(购房人)假如逾期交代的,其间按每天20元向甲方(开发商)付出违约金,该房子毁损、灭失的危险自书面交房告诉确认的交给日起由乙方承当。一起,又规则甲方或其委托人怠于实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职责的,应当承当下列职责:按每延迟一天10元核算,向乙方付出违约金。
业主刘先生对表明,一般来说商品房归于大宗消费,购房者很少有不准时交代的,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晰违约金虽冷若冰霜,但也无可厚非。但反过来,开发商不承当保修职责,违约金却只要业主的一半,"这不是双重规范吗,怎样让业主服气"。广西某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介绍说,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从公正准则确认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上述合同中却规则,出卖方逾期实行义务只需每天付出10元,明显违反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公正准则。
关于此类现象,业内人士许某振表明,因为商品房的价格较大,违约金数份额看起来差不多,但终究的不同很大。相似条款的本质是设置圈套,违反了法令的公正准则,顾客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吊销或改变。
2、面积差错不作清晰限制
早在2006年,家住南宁华西路邻近的罗女士为合作拆迁,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约好她现住的房子撤除后,面积按1∶1份额安顿新房,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差错面积按商场价相互结清差价。2009年9月,开发商正式交房,但她却得知,这套房子面积为92平方米,比协议中规则的多出了12平方米。她急忙拿出协议细看,这才理解协议中没有对超面积的规模作出要求。
因为罗女士家中经济严重,购买这多出的12平方米需求5万元,使得她不得不到处奔跑借钱买房。她对表明,因为最初看不懂协议,就草草签字,形成现在的进退不得。
业内人士谭先生表明,开发商交给使用的面积与合同有差错的,如合同有约好,依照约好处理;合同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应该依照以下准则处理:面积差错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依照合同约好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一旦差错超出3%,购房者能够解除合同、开发商还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罗女士表明,因为该地段现在房价(6500元/平方米)比协议约好(3年前价格为4200元/平方米)的价格涨了不少,所以仍是买下这12平方米。"幸而房价上涨了,假如是下跌了,要我按其时价格买,那我必定承受不了。"
提示各位购房者,在合同或许协议中,关于面积差错的规模及其处分办法一定要清晰,这样才干防止遭受"强买强卖"时无法可依。
1、违约金双重规范
2009年8月,南宁市江南区某小区在延期近两年之后,总算向业主交房。随之而来就是核算违约金的数额,但业主在翻看合同的约守时才茅塞顿开,自己掉进合同的圈套里。
本来,在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职责)中的第1条款中规则,延期交房超越60天后,开发商每天付出的违约金为已付款的2%。据了解,南宁市大部分楼盘规范为3%。而让业主更难以承受的是,合同中约好"一旦延期超越60天,每日违约金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上限为房款的5%"。也就是说,因为违约金被封顶,所以开发商在延期时刻上不受捆绑,而对购房者而言,拿到的违约金都相同。有购房者算了一笔账(以40万购房款为例),依照其他楼盘规范,两年的违约金为29200元,而以该小区房价5%规范核算,违约金为2万元,少了近1万元。
日前,采访时业主邓先生说:"原以为违约金是一道紧箍咒,能够催促开发商准时交房,但合同的圈套让我们很受伤。"他以为,违约金"封顶"导致他们整天低三下四地"乞求"开发商赶快施工,生怕开发商一气愤,再延个半年时刻。 回想最初买房时,几名购房者表明:"没有办法呀,其时我们都争着买房"。这份合同是开发商事先打印好的,购房者只要"签"和"不签"两种挑选,开发商底子不同意对条款作一点点洽谈。
本年9月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小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乙方(购房人)假如逾期交代的,其间按每天20元向甲方(开发商)付出违约金,该房子毁损、灭失的危险自书面交房告诉确认的交给日起由乙方承当。一起,又规则甲方或其委托人怠于实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职责的,应当承当下列职责:按每延迟一天10元核算,向乙方付出违约金。
业主刘先生对表明,一般来说商品房归于大宗消费,购房者很少有不准时交代的,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晰违约金虽冷若冰霜,但也无可厚非。但反过来,开发商不承当保修职责,违约金却只要业主的一半,"这不是双重规范吗,怎样让业主服气"。广西某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介绍说,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从公正准则确认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上述合同中却规则,出卖方逾期实行义务只需每天付出10元,明显违反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公正准则。
关于此类现象,业内人士许某振表明,因为商品房的价格较大,违约金数份额看起来差不多,但终究的不同很大。相似条款的本质是设置圈套,违反了法令的公正准则,顾客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吊销或改变。
2、面积差错不作清晰限制
早在2006年,家住南宁华西路邻近的罗女士为合作拆迁,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约好她现住的房子撤除后,面积按1∶1份额安顿新房,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差错面积按商场价相互结清差价。2009年9月,开发商正式交房,但她却得知,这套房子面积为92平方米,比协议中规则的多出了12平方米。她急忙拿出协议细看,这才理解协议中没有对超面积的规模作出要求。
因为罗女士家中经济严重,购买这多出的12平方米需求5万元,使得她不得不到处奔跑借钱买房。她对表明,因为最初看不懂协议,就草草签字,形成现在的进退不得。
业内人士谭先生表明,开发商交给使用的面积与合同有差错的,如合同有约好,依照约好处理;合同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应该依照以下准则处理:面积差错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依照合同约好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一旦差错超出3%,购房者能够解除合同、开发商还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罗女士表明,因为该地段现在房价(6500元/平方米)比协议约好(3年前价格为4200元/平方米)的价格涨了不少,所以仍是买下这12平方米。"幸而房价上涨了,假如是下跌了,要我按其时价格买,那我必定承受不了。"
提示各位购房者,在合同或许协议中,关于面积差错的规模及其处分办法一定要清晰,这样才干防止遭受"强买强卖"时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