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20:27
国家法律对维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力有何详细规则?
《妇女权益确保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则:
第十四条 国家确保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文化教育权力。
第十五条 校园和有关部门应当实行国家有关规则,确保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颁发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人相等的权力。
第十六条 校园应当依据女人青少年的特色,在教育、办理、设备等方面采纳办法,确保女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七条 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有必要实行确保适龄女人儿童少年承受责任教育的责任。
除因疾病或许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入学的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判教育,并采纳有用办法,责令送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入学。
政府、社会、校园应针对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纳有用办法,确保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受完当地规则年限的责任教育。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则把打扫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作业,归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纳契合妇女特色的安排形式和作业方法,安排、监督有关部门详细施行。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纳办法,安排妇女承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国家有关规则,确保妇女从事科学、技能、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人相等的权力。“
《妇女权益确保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则:
第十四条 国家确保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文化教育权力。
第十五条 校园和有关部门应当实行国家有关规则,确保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颁发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人相等的权力。
第十六条 校园应当依据女人青少年的特色,在教育、办理、设备等方面采纳办法,确保女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七条 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有必要实行确保适龄女人儿童少年承受责任教育的责任。
除因疾病或许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入学的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判教育,并采纳有用办法,责令送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入学。
政府、社会、校园应针对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纳有用办法,确保适龄女人儿童少年受完当地规则年限的责任教育。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则把打扫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作业,归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纳契合妇女特色的安排形式和作业方法,安排、监督有关部门详细施行。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纳办法,安排妇女承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国家有关规则,确保妇女从事科学、技能、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人相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