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5:09非揭露发行即向特定出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便是海外常见的私募,我国股市早已有之。可是,作为两大布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首先推出的一项新政,现在的非揭露发行同曾经的定向增发比较,现已发生了质的改变。
在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揭露发行,除了规则发行目标不得超越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处需契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便是说,非揭露发行并无盈余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需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到目前为止,沪深股市已有G华新、G重汽、G太钢、G建投、G泛海、G京东方、G天威、G阳光等公司提出了非揭露发行方案,包含现已施行的G鞍钢,以及曾经曾提出定向增发的海南航空(增发28亿股)等,非揭露发行的阵营正在逐步强大。非揭露发行的最大优点是,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危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出资人能够以挨近市价、乃至超越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运送资金,尽量削减小股民的出资危险。因为参加定向的最多10名出资人都有清晰的锁定时,一般来说,勇于提出非揭露增发方案、而且现已被大出资人所承受的上市公司,一般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非揭露发行还将成为股市购并的重要手法和助推器。这儿包含两种景象:一种是大出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乃至成为控股股东的,曾经没有私募,它们要入股一般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斯坦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买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效果不大。信任只需有几家企业带头,整个商场就可大大活泼起来,并从中创造出多姿多彩的各种新概念和新体裁。另一种是经过私募融资后去购并别人,敏捷扩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