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收费票据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认可的合法票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20:39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问题】
我公司承租团体的土地用于生产运营,当地镇政府出具了行政事业收费收据,请问该收据是否归于企业所得税法认可的合法收据?
【答案】
《财务收据办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令第70号)第六条规则,财务收据的品种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收据
1.非税收入通用收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据。
2.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据。首要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政府性基金收据、国有资源(财物)收入收据、罚没收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施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办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据。
财务收据归于合法的收据,可是其运用有必定的约束。贵公司租借土地,对当地镇政府来说归于运营行为,不能开具行政事业收费收据,该收据不归于企业所得税法认可的合法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