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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23:48
现实生活中有行政行为也有行政处分,那咱们一说到行政处分,都会重视其履行程序。那么行政处分的履行程序有哪些?其过程又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行政处分的履行程序有哪些”整理了相关内容,概况请看下文介绍。
行政处分履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
一、罚款决议机关与收缴罚款组织相别离的准则
在行政处分决议作出后,作出罚款决议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银即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准则也有破例,在存在以下状况时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过后难以履行的;
(3)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二、严厉实施出入两条线
关于收缴的罚款有必要悉数上交财务,财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作出行政处分的机关返还这些金钱的悉数或部分。
三、强制履行
为保证行政处分决议的履行,行政机关能够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纳以下办法:
(1)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2)依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资产拍卖或许将冻住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综上所述,咱们知道行政处分的履行程序有三个方面的过程,最严厉的就莫过于强制履行了。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当地,请登录听讼网网页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期望您的疑问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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