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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该如何主张优先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2:45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指请求人自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许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请求的,按照该外国同我国签定的协议或许一起参与的世界公约,或许按照彼此供认优先权的准则,能够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请求之日为请求日。其准则相同习惯于我国请求人向外国提出专利请求。
本国优先权指请求人自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请求的,能够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请求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请求的时分提出书面声明,写明在先请求的请求日,请求号和受理该请求的国家。假如在先请求是区域请求或许世界请求,还应当写明受理请求的国家专利局或许政府间安排的称号。请求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提交经受理请求的国家的受理机关证明的在先请求文件副本;请求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按规则应当提交专利局证明的在先请求文件副本。请求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或许在3个月内未提交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文件的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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