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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事后补签遗嘱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07:53
找到咱们的是鲁先生,他手里拿着一份遗言的复印件及他弟弟申述他的申述状。
鲁先生的爸爸妈妈总共育有两个儿子。原本爸爸妈妈一向和鲁先生一同住在老房子里,父亲单位增配的房子给了弟弟成婚用。可是10年前,弟弟和弟媳离了婚,就又搬回家里来住。让爸爸妈妈气愤的是,本来父亲分的房子,被弟弟买成了产权房,离婚后给了弟媳。弟弟住回来后,打破了家里原有的安静,他常常借机和爸爸妈妈及鲁先生喧嚷。真实没有办法,鲁先生一家只好用积储在市郊买了套商品房,搬了出去,老房子就由爸爸妈妈和弟弟住。老房子在之前就由爸爸妈妈出资购买为了产权房,产权登记在爸爸妈妈名下。和弟弟在一同没住多久,爸爸妈妈就搬到了养老院。上一年,爸爸妈妈相继因病过世,在办理完爸爸妈妈的丧过后,弟弟拿出一张遗言,说爸爸妈妈将老房子留给了他。
看了这份遗言的复印件后,咱们发现了疑点。承受鲁先生的委托后,咱们作为他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首要这份遗言不是自书遗言,遗言的主文内容不是爸爸妈妈写的,而是其间一个见证人的笔迹。其次,尽管这份遗言中有两个见证人,但两位见证人签署的日期是不一致的,可见其间一个见证人是过后补签字的,不是在当时见证了遗言的构成,因而,该遗言不符合代书遗言的方式要件,不发生法律效能。法院采用了我方的观念,没有认可该遗言的效能,判定按法定承继处理了爸爸妈妈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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