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4:37
一、受案规模
对全省设区的市级环境维护部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向省环境维护局请求行政复议:
1、对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等处分决议不服的。
2、对作出的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3、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4、以为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5、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6、请求实行维护人身权力、产业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环境维护部分没有依法实行的。
7、以为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二、复议程序
1、受理:
自收到复议请求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请求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奉告请求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处理。
2、审理程序及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请求书副本或许行政复议请求笔录复印件送达被请求人,被请求人应于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行政复议机关在检查行政复议案子时,有必要对详细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现实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
(2)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日内检查结束,作出行政复议决议。
3、决议:
(1)决议的品种:决议保持;决议期限实行;决议吊销、改变;决议被请求人期限作出详细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决议书应载明: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名字、职务(请求人为个人的载明名字、性别、年纪、工作、住址);请求复议的首要请求和理由;复议机关确定的现实、理由,适用的法令、法规、规章和具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复议定论;救助途径;作出复议决议的年、月、日;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
(3)行政复议决议的送达方法:直接送达;托付送达;邮递送达。
(4)行政复议的履行。
三、承当部分
江西省环境维护局政策法规处。
四、法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
对全省设区的市级环境维护部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向省环境维护局请求行政复议:
1、对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等处分决议不服的。
2、对作出的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3、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4、以为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5、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6、请求实行维护人身权力、产业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环境维护部分没有依法实行的。
7、以为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二、复议程序
1、受理:
自收到复议请求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请求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奉告请求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处理。
2、审理程序及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请求书副本或许行政复议请求笔录复印件送达被请求人,被请求人应于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行政复议机关在检查行政复议案子时,有必要对详细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现实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
(2)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日内检查结束,作出行政复议决议。
3、决议:
(1)决议的品种:决议保持;决议期限实行;决议吊销、改变;决议被请求人期限作出详细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决议书应载明: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名字、职务(请求人为个人的载明名字、性别、年纪、工作、住址);请求复议的首要请求和理由;复议机关确定的现实、理由,适用的法令、法规、规章和具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复议定论;救助途径;作出复议决议的年、月、日;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
(3)行政复议决议的送达方法:直接送达;托付送达;邮递送达。
(4)行政复议的履行。
三、承当部分
江西省环境维护局政策法规处。
四、法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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