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15:06
股权转让在口头上说说是没有成果,签定了协议之后它收效了,代表股权才真实的转让了出去。很多人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收效的条件特别的猎奇,假如协议不符合收效条件,签定之后也是白纸一张。听一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解说。
股权转让协议收效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则,当事人对合同的效能能够约好附条件。附收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收效。附免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已成果;不正当地促进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不成果。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有必要具有以下要求:
1、条件有必要是将来发作的现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作,当事人是不能必定的,假如当事人将不可能发作的现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底子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假如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有必要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对立。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定之后假如不知道它是否收效,主张最好是能将其拿给专业的律师过目下,跟律师好好交流下协议收效内容。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收效条件或是股权转让协议拟守时要注意些什么,这时候能够找听讼网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