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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12:35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债权人能够要求债款的担保债款担保,而债款人能够供给确保人担保债款,而确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进行反担保,那么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还要承当职责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还需求承当职责吗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反担保合同到期的,反担保人是不需求再承当担保职责的。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权人供给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则。第二十五条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 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
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权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反担保合同到期的,反担保人是不需求再承当担保职责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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