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后的损害赔偿请求的相关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05:05
离婚后危害补偿胶葛是指离婚胶葛中无差错的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在人民法院判定离婚、调停离婚后的特定时期内(一年内),有权向法院申述要求其原爱人承当危害补偿职责。
《婚姻法》第46条规则了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的四种法定景象,榜首,重婚的,第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第三,施行家庭暴力的,第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后危害补偿胶葛的行使
1、恳求权人的主体资格。离婚危害补偿恳求权人有必要是无差错一方。离婚危害补偿恳求权只能由无差错一方向有差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别人提出补偿恳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差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差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中存在的无差错方,不享有该项恳求权,由于这种无差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恳求权的主体资格。该项危害恳求只能向自己的爱人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别人提起。如当事人在恳求时要求爱人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补偿的,这是没有法令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撑。
3、恳求权的行使有必要以当事人有差错并因而导致离婚的为条件。
此项危害补偿恳求权的行使,须有契合法令规则的差错景象并因而导致离婚的。关于不申述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法院不予受理。关于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关于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危害补偿恳求,不予支撑。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当危害补偿的职责,就需要建议方提交足够的依据来支撑其对对方的指控,危害补偿的依据首要包含:
离婚后危害补偿胶葛的依据类型
1、差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载或口头陈说。
2、由差错方地点的居(村)委会或其地点的单位出具的其与别人同居或与别人以夫妻名义相等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别人成婚的证明。
4、有关安排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确诊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优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定书。
6、左右街坊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差错现实或行为的相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载等。
搜集依据时要采纳法令答应的办法、手法和途径向了解本相的单位、安排、人员问询、收取证词、记载、凭据等,如家庭暴力损伤后拍照的相片、X片等,医疗安排确诊受害人因长时间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