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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改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22:24

众所周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则,乡村居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请求,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在初次请求宅基地运用权时,具有宅基地的运用权人应当为该农户的整体成员。在挂号宅基地权力人时,即能够挂号为该农户的整体成员,也能够挂号为其间的一员,一般挂号的宅基地权力人为户口簿的户主一人。
在换发宅基地土地证时,能够将宅基地挂号的权力人由户主改变为户口簿的整体成员吗?
听讼网小编以为要特别稳重。由于户口簿中的“户”与宅基地挂号中的“户”法令意义不同。
根据《户口挂号法令》 第5条规则即:“户口挂号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一起寓居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户口挂号以一起寓居为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8条第2款规则即:“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结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则,可知,享有宅基地权力的条件是享有成员权,便是农户中的成员,也一起要是农人团体中的成员。
“一起寓居”与“农人团体成员”具有完结不同的法令意义,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又因前史原因及实践要素,两者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在变革开放前,因实施户籍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我国乡村人口活动简直阻滞,一家人一般寓居在一起,往往便是家庭成员又一起具有农人团体的成员权。这种常见的寓居、家庭成员、农人团体成员“三者合一”的现象,更简单让人发作幻觉:在乡村,同一本户口簿中的人都是具有农人团体成员权的一家人。
根据《户口挂号法令》 第19条规则:“公民因成婚、离婚、收养、招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许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化的时分,由户主或许自己向户口挂号机关申报改变挂号。”户口改变挂号并不必定以成员权为条件。特别是在变革开放后,人口活动逐步越来越频频。随意时刻的推移、户籍制度的变革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呈现了寓居、家庭成员、农人团体成员“三者别离”现象:具有农人团体成员权的一家人,户口或许没有挂号在同一户口簿中;一起,同一本户口簿中的人并不妥然具有本农人团体成员权。
这样,就会呈现对同一宅基地享有权力的人,因种种原因或许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而在同一本户口簿中的人,因不具有成员权而不享有宅基地权力。
所以,在换发宅基地证时,挂号机关只是根据户口簿挂号的成员,私行对土地证的 “权力人”进行添加、删减,或许要吃官司。
宅基地换证惹风云
A市安排批量换发土地证时,作业人员自动将原挂号在户主名下的宅基地运用权,挂号到该户户口簿上整体家庭成员的名下——
案 情
1992年,广西甲村乡民张某获得了一宗宅基地并办理了挂号。其时,挂号的运用权人为张某。张某育有二子一女,二子成年后分户,另行请求了宅基地。
2011年,张某之女将其所生的一子一女落户在张某户口上,因而张某户口簿上成员有张某自己、其妻王某、其女、外孙、外孙女等共5人。
2014年,甲村行政区划发作改变,被划入A市规模。A市安排批量换发土地证作业。A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甲村一致递送的换发土地证请求材料,并以户口簿上挂号的人口为根据,将该宗宅基地运用权人挂号为张某、其妻、其女、外孙、外孙女等5人名下。
张某以为该挂号不妥,向A市国土资源局请求改变挂号,要求在权力人一项删去别的4名成员。
评 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根据此条款,乡村居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请求的。在初次请求宅基地运用权时,具有宅基地的运用权人应当为该户的整体成员。但关于怎么挂号权力人,《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强行规则是只挂号户主仍是挂号户口簿上的整体成员,这两种做法都是能够的。那么,换发宅基地证时,能够将挂号的权力人由户主改变为整体成员吗?
实践中,因户籍搬运、生老病死、婚姻等原因,户内成员常常会发作变化。依照一户一宅的准则,挂号业务部分核发新宅基地证,应对宅基地的实践运用权人进行审阅,特别是有添加、删减土地运用权人景象时。并且除了宅基地运用权外,宅基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也存在着物权。如发证机关在审阅时没有核实清楚宅基地的实践权属,必然也会影响地上建筑物的物权,引发胶葛。
本案中,换发宅基地证的原因是行政区划改变。此刻,权力载体尽管发作了替换,但并不会直接引发物权的变化。新证上记载的权力人,如无其他原因,应当与旧证保持一致。
从张某的家庭状况来看,其二子已各自分户并还有宅基地,其女也现已成婚成家,并未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以上三人并不是爸爸妈妈现有宅基地的共有人。别的,由于在外孙、外孙女出生前,张某便已具有了该宅基地运用权,故其外孙、外孙女虽将户口落入张某户,但并不能阐明他们就此获得宅基地的运用权。笔者以为,如张某在请求换发新证时,没有一起请求添加运用权人,发证部分不应当直接根据户口本的记载添加运用权人,而应核实张某自己实在意思。是否应当添加,以请求人的请求为根据。
综上所述,换发新证时挂号的权力人应与旧证保持一致。假如请求人提出增减权力人,发证机关要仔细审阅该宅基地的实践运用权人,防止因不妥添加或削减给实践运用权人的权力形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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