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17:14请求劳作裁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裁定请求书》。请求人应当依照规则照实精确填写《裁定请求书》,《裁定请求书》一式三份,其间两份由请求人自己或其托付代理人提交裁定委,一份由请求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请求人是劳作者的,提交自己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求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托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托付书等;
(三)可以证明与被请求人之间存在 劳作联系的有关资料,如劳作合同(聘任合同或协议)、免除或停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及复印件;
(四)请求人在请求劳作裁定时,裁定委依据立案检查的需求,要求请求人提交可以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资料的,请求人应当提交。如被请求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 工商注册挂号相关状况的证明(包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状况);如被请求人是劳作者的,应当提交其自己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