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伪造货币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2:13
假造钱银罪的主体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经过某些手法仿制现有钱银的款式、图画等特征,来到达以假乱真的意图。这种行为严峻打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相关刑法条文对此是怎么规则的呢?
假造钱银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说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 【假造钱银罪】假造钱银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假造钱银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假造钱银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假造钱银等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年9月8日
第一条 假造钱银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许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缺乏三千张(枚)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假造钱银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归于“假造钱银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作钱银版样或许与别人事前通谋,为别人假造钱银供给版样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七条 本解说所称“钱银”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转或许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钱银。
钱银面额应当以人民币核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办理机关发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假造钱银等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依题的解说》
(2000.9.8法释〔2000]26号)
为依法惩治假造钱银,出售、购买、运送假币等犯罪活动,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则,现就审理这类案子详细使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假造钱银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许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缺乏三千张(枚)的,
第七条本解说所称“钱银”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转或许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钱银。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
(2001.回.ZI法[2001〕8号)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