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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应怎样进行税前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0:25

网友发问:
我公司2014年全年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为200万元,为员工付出弥补养老保险12万元,弥补医疗保险8万元。我公司将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和弥补医疗保险全额在税前作了扣除,这样处理正确吗?
律师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五条规则,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许省级人民政府规则的规模和规范为员工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根本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内,准予扣除。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27号)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方针规则,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许受雇的整体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越员工工资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而,你公司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整体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应分别在不超越员工工资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限额规范的应作交税调整。具体来说,弥补养老保险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践发生了12万元,需求调增应交税所得额=12-10=2(万元);弥补医疗保险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践发生了8万元,能够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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