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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22:09

土地运用权划拨的规模是什么,小编关于土地运用权划拨的规模是不太了解,信任我们也有疑问,别着急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你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为你答疑解惑,如果有爱好就一同往下看吧,信任看过下文你会有了解的。
土地运用权划拨规模
一般来说,属国家出资或其他出资者出资建造,用于非运营或非营利性意图,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的各项建造用地,即属土地运用权划拨的规模。它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功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详细包含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它是指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备保护法》规则的军事设备用地,包含修建、场所和设备用地。
3城市基础设备用地。它包含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讯、煤气、热力、市内公共交通等设备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指城市内的各种校园、医院、体育场所、图书馆等文体、卫生、教育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包含中心出资、中心与当地一起出资和中心、当地一起引进外资及其他出资者出资。
转让程序
请求
买卖两边提出转让、受让请求买卖当事人请求处理转让手续一起,还应供给转让协议、土地运用证、宗地界址点图、修建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受理和检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请求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则对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进行检查,并就请求地块的土地用处等咨询规划管理部门定见。经检查,请求地块用处契合规划,而且契合处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安排地价评价,确认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定协议出让计划。
地价评价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安排对请求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价格和划拨土地运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价,评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确认出让金,拟定出让计划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谐决议计划机构应当依据土地评价成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商场状况等,团体决议计划、归纳确认处理出让手续时应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额,并拟定协议出让计划。应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动用处等土地运用条件的: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运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动用处等土地运用条件的: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运用条件下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运用条件下划拨土地运用权权益价格
计划报批,宣布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则,将协议出让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阅。协议出让计划同意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请求人宣布《划拨土地运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含: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运用权人、转让确认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力、责任、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揭露买卖
获得《划拨土地运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请求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运用权在土地有形商场等场所揭露买卖,确认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签定转让合同
经过揭露买卖确认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定转让合同,约好两边的权力和责任,清晰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价款。
处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到买卖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运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资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请求处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同意的协议出让计划、揭露买卖状况等,依法回收原土地运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刊出土地挂号,回收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定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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