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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决原告不认可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8:16
关于大部分的诉讼案子而言,存在胜诉的一方,就必定相对的会有败诉的一方,不管是哪一方有的接受了相应的审判,可是也存在不接受审判的状况,那么法官判定原告不认可怎样办?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法官判定原告不认可怎样处理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送上诉状。上诉状应当经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依照对方当事人或许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送原审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的,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你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傍边,不管是原告仍是被告关于法院的判定不服的都能够进行上诉,而一般诉讼会由更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而主张当事人最好能够做更充沛的预备,或许能够约请律师帮助,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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