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18:52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破、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风险办法施行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那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许很多公私产业的安全。假如行为人用风险办法侵害了特定的目标,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很多公私产业的安全并无要挟,就不构本钱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风险办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破、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办法适当的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办法。这儿的其他风险办法包含两层意义:
(1)其他风险办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破、投毒以外的风险办法;
(2)其他风险办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风险性适当的、足以损害公共安全的办法,即这种风险办法一经施行就可能形成或形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严重公私产业的毁损。因而,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确定,既不能作无约束的扩展解说,也不能恣意扩展其适用的规模。也就是说,本法规则的其他风险办法是有约束的,而不是包罗万象的。只要行为人施行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选用的风险办法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风险性适当,且行为的社会损害性到达适当严重的程度,才干按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如某甲为报复社会,成心驾车抵触行人,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其成心驾车撞人的风险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损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办法适当,因而,行为人驾车撞人的风险办法在客观上就构成了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可是假如行为人所施行的风险办法的程度较小,尚不足以形成不特定多数人中毒伤亡等严重结果的,如出售霉变、生虫的糕点等,就不能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风险办法适当或相相似,所以不能视为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突出表现在:
(1)以私设电网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
私设电网,是一种损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令、法规明令禁止止单位、个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私行架起电网,不然,形成严重结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令责任。一起,私设电网,也是一种风险办法,其侵略的目标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直接要挟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其侵略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片面仍是从客观方面,都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2)以驾车撞人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这种违法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对实际不满、报复社会的动机。如姚某对领导、作业不满,驾驭出租车在大街上抵触行人,致多人伤亡。这种风险办法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损害性并无不同,其损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3)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近年来,社会上呈现了单个不法医务人员,为了牟取不合法暴利、置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利于不管,采纳以付出坏血、病毒血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案子不断发作。这种违法,行为人在片面上是成心,出于牟利或报复社会的意图和动机,施行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风险办法,损害或直接要挟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4)以向人群开枪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这种违法行为人往往是出于报复社会或寻求别致影响的意图和动机、向人群开枪射击。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必要是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违法的成心。即行为人明知其施行的风险办法会损害公共安全,会发作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产业安全的严重结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发作。实践中这种案子除少数对损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持期望情绪,由直接成心构成外,大多持听任情绪,归于直接成心。
施行这种违法的意图和动机多种多样。如为报复泄愤而驾驭轿车向人群抵触,为防盗而私架电网等。不管行为人出于直接成心或直接成心,根据何种个人意图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许很多公私产业的安全。假如行为人用风险办法侵害了特定的目标,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很多公私产业的安全并无要挟,就不构本钱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风险办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破、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办法适当的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办法。这儿的其他风险办法包含两层意义:
(1)其他风险办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破、投毒以外的风险办法;
(2)其他风险办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风险性适当的、足以损害公共安全的办法,即这种风险办法一经施行就可能形成或形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严重公私产业的毁损。因而,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确定,既不能作无约束的扩展解说,也不能恣意扩展其适用的规模。也就是说,本法规则的其他风险办法是有约束的,而不是包罗万象的。只要行为人施行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选用的风险办法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风险性适当,且行为的社会损害性到达适当严重的程度,才干按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如某甲为报复社会,成心驾车抵触行人,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其成心驾车撞人的风险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损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办法适当,因而,行为人驾车撞人的风险办法在客观上就构成了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可是假如行为人所施行的风险办法的程度较小,尚不足以形成不特定多数人中毒伤亡等严重结果的,如出售霉变、生虫的糕点等,就不能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风险办法适当或相相似,所以不能视为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突出表现在:
(1)以私设电网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
私设电网,是一种损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令、法规明令禁止止单位、个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私行架起电网,不然,形成严重结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令责任。一起,私设电网,也是一种风险办法,其侵略的目标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直接要挟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其侵略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片面仍是从客观方面,都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2)以驾车撞人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这种违法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对实际不满、报复社会的动机。如姚某对领导、作业不满,驾驭出租车在大街上抵触行人,致多人伤亡。这种风险办法与放火、决水、爆破、投毒的损害性并无不同,其损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3)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近年来,社会上呈现了单个不法医务人员,为了牟取不合法暴利、置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利于不管,采纳以付出坏血、病毒血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案子不断发作。这种违法,行为人在片面上是成心,出于牟利或报复社会的意图和动机,施行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风险办法,损害或直接要挟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4)以向人群开枪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这种违法行为人往往是出于报复社会或寻求别致影响的意图和动机、向人群开枪射击。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必要是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违法的成心。即行为人明知其施行的风险办法会损害公共安全,会发作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产业安全的严重结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发作。实践中这种案子除少数对损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持期望情绪,由直接成心构成外,大多持听任情绪,归于直接成心。
施行这种违法的意图和动机多种多样。如为报复泄愤而驾驭轿车向人群抵触,为防盗而私架电网等。不管行为人出于直接成心或直接成心,根据何种个人意图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