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集体商标与共有商标的区别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7:45
其实在咱们日子中,商标随处可见,例如喝的奶,蒙牛、伊利便是它的商标;可是商标也分许多品种型的,不同的类型代表不同的效果以及影响,其间就有共有商标和团体商标。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带您一同学习学习团体商标与共有商标的差异是怎么的:
一、共有商标的特征:
(1)共有商标权的重要特征是其主体的复数性。共有商标权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它表达的是权力主体的复数而不是权力客体的复数。数人根据一起注册或许一起受让而具有对同一商标的专用权,才是共有商标权;假如是同一主体对数个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则不构成共有商标权。
(2)共有商标权的另一个特征是其权力的单一性。共有商标权是一个商标权而不是数个商标权,共有是指对同一商标的共有而不是对数个商标的共有。假如数人既对甲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又对乙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则是两个独立的共有商标权,而不是一个共有商标权。
(3)需求指出的是,共有商标权是数人对同一商标的权力共有,与该商标所运用的产品和服务无关。假如只要一个商标权人,则不管该商标被运用在多少品种的产品或服务上,它都不会是共有商标,相反,共有商标不管是运用在一种仍是多种产品或服务上,它都是共有商标。也便是说,共有商标权不会由于它所运用的产品或服务品种的多少而有所差异。
团体商标(COLLECTIVE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许其他安排名义注册,专供该安排成员在商事活动中运用,以标明运用者在该安排中的成员资历的标志。
二、团体商标的特征:
(1)团体商标不归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即归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组成的社团安排,即标明产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团体安排,这一团体可所以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团体安排,具体的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团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团体的背面。表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色;
(2)团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团体名义恳求注册和一切,由各成员一起运用的一项团体性权力,反映在团体商标的恳求注册上,即要求只要具有法人资历的团体安排才干够提出恳求,由于只要具有法人资历的团体安排才干以其团体的独立名义具有商标权;
(3)团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运用上,表现为,团体安排一般不运用该团体商标,而由该安排的成员一起运用;不是该安排的成员不能运用;每个成员都有相等运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从属联系;一起又有必要对其团体成员的运用进行监督,并对违背运用规矩的成员进行处理;
(4)团体商标的注册、运用及办理均应拟定一致的规矩,具体阐明成员的权力、职责和职责以及办理费用的数额和用处并将之公诸于众,团体成员应彼此恪守并遭到大众的监督;
(5)当团体商标遭到损害而恳求赔偿丢失时,应包含团体安排成员所受的丢失在内;
(6)当某成员退出该团体时,他就不能再运用该团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取得成员的身份而运用该团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联系为根底的商标运用权也不得转让;
(7)地舆标志可以作为团体商标注册。以地舆标志作为团体商标注册的,其产品契合运用该地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舆标志作为团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许其他安排,该团体、协会或许其他安排应当根据其规章接收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舆标志作为团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许其他安排的,也可以合理运用该地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许其他安排无权制止。
需求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办法》第十六条清晰标明“恳求转让团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历,并契合商标法、施行法令和本办法的规矩。”
因而,团体商标在我国是可以转让的。
三、团体商标与共有商标的差异是怎么的
团体安排既可以恳求注册,也可以恳求注册一般商标,但两者有以下的差异:
(1)团体商标与一般商标均标明产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团体商标标明产品或服务来自某安排;一般商标则标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团体商标只能由某一安排恳求注册;一般商标则可以由某一安排或某一个体经营者恳求注册。
(3)恳求团体商标的,有必要提交运用办理规矩;恳求一般商标无此要求。
(4)团体商标不能允许本安排以外的成员运用;一般商标可以答应本安排以外的成员运用。
(5)团体商标允许其成员运用时不用签定答应运用合同;一般商标答应别人运用时有必要签定答应运用合同。
(6)团体商标不能转让;一般商标可以转让别人。
(7)团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一般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综上所述,团体商标和共有商标的差异也是许多的,在恳求、注册、转让、失效期限等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以上小编都给我们概括出来了。期望我的答复可以处理您的问题,如有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