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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能否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09:35
咱们知道,关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爸爸妈妈有育婴教育的责任,未与子女寓居的一方,应该付出育婴费。一般大学生都现已年满十八周岁,那么,大学生能够申述爸爸妈妈索要育婴费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某。
被告:杨某。
原告杨某某于1989年10月31日出世,现在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上学。原告杨某某母亲王某与被告杨某于2009年6月18日经本院调停离婚。2009年8月31日,原告杨某某交纳膏火9690元。2010年3月2日,甘州区人民医院出具证明,证明被告杨某患有2型糖尿病;2010年3月3日,甘州区东街金安苑社区居委会证明,被告杨某未享用低保。
[法令解读]
法院对原告杨某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撑。
原告杨某某现已年近21岁,依照法令规则已归于彻底行为才能人。现原告正在高校就读,根本学杂费用、日子费用较高,与其共同日子的母亲王某收入较低,需求父亲经济上的支撑,确属客观事实。可是作为成年人,一名今世大学生,应该学会自立自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条规则,“不能独立日子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承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许损失或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保持正常日子的成年子女。应当看到,跟着社会的前进和改变,子女教育费的需求已越来越大。在我国国情下,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高校就读,一时无法作业,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状况,将会很遍及。这时家长只需还有担负才能,就应该持续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这应是一个较硬性的规则。但假如爸爸妈妈的确没有给付才能,孩子又现已年满十八周岁,子女要求爸爸妈妈有必要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这是不合理的,由于在我国条件下,这不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当然,现已成年的青年子女,也彻底能够经过助学教育借款、勤工俭学等方法,承受大学教育,尽力完成学业。本案中被告杨某已无法令上的法定育婴教育责任,也就是在原告杨某某已年满十八周岁或在承受高中以上学历教育的状况下,能够不再付出原告杨某某的育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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