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21:06(一)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的缔结
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商量缔结,缔结的进程也分为要约和许诺。在海上货品运输合同中,宣布要约的或许是承运人,也或许是托运人。承运人宣布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宣布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
海上货品运输合同能够口头缔结,也能够书面缔结。但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缔结。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能。
(二)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的免除
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缔结后,或许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好而免除。海商法规则了以下三种合同免除的状况:
1.船只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能够要求免除合同。除合同还有约好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付出约好运费的一半;货品现已装船的,并应当担负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2.船只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实行的,两边均可免除合同,并相互不负补偿职责。除合同还有约好外,运费现已付出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给托运人;货品现已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当装卸费用;现已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回给承运人。
3.船只开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只不能在合同约好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还有约好外,船长有权将货品在目的港附近的安全港口或许地址卸载,视为现已实行合同。但船长决定将货品卸载的,应当及时告诉托运人或许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许收货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