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有什么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23:55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则,调停书经两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能,其效能与判定相同。也就是说,调停书送达后,就发生以下结果:(1)当事人不能以通过调停处理的同一现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申述;(2)调停协议是两边自愿达到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停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能,调停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过错,当事人能够申述,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