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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的工资收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4:41

不知道对方的薪酬收入怎么办
离婚诉讼案子中,两边的收入状况是确认夫妻共同产业规模以及确认子女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闹到离婚诉讼的时分,夫妻的交流一般存在很大的阻碍,对方的产业和收入状况,另一方不一定知道。有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互相关于对方的收入状况较为了解,关于对方地点的单位也比较了解,这样,查询或把握对方收入相对简单。可是,也有一些配偶,对另一方的收入状况不太清楚,这样,就有必要查询另一方的收入状况。
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查询
一般状况下,律师凭地点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查询,公营单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仍是比较合作的,能够供给相关的薪酬收入信息。律师能够提早与欲查询单位的劳动薪酬科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络,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查询。查询介绍信如下:
苏州市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查询专用介绍信
苏某律调介 NO 004604
苏州市虎丘区XX管理局:
兹介绍某某律师(律师执业证号:0915991155XX)前往你处查询 贵公司财务科张三自2004年7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的薪酬发放状况(请打印薪酬收入发放明细)。
请予帮忙。此致
还礼
(有用限 天)
年 月 日
补白:本介绍信只供律师查询专用,不作他用。
2.法院出具查询令查询。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有责任帮忙查询、实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实行帮忙责任外,并能够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回绝或许阻碍人民法院查询取证的…”因而,持法院的查询令基本上能够查清当事人的收入状况,一般正规单位也不敢向人民法院供给虚伪的依据。
查询令格局如下:
查询令请求书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13)虎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原告张三诉被告李四离婚胶葛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张三与李四夫妻共同产业的规模是本案争议焦点。因被告单位的要求,原告无法自行搜集被告李四的薪酬薪水收入,故特请求法院令查询搜集李四的薪酬收入状况。
拟查询单位:苏州市某电子信息公司
拟查询内容:李四从2004年7月至2013年4月的薪水发放状况(请打薪水组成明细单)。
请求人:
年 月 日
3.请求法院查询搜集。
关于没有施行查询令的区域,能够请求法院查询搜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水收入状况。
法院查询取证请求书的格局如下:
法院查询取证请求书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13)虎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原告张三诉被告李四离婚胶葛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张三与李四夫妻共同产业的规模是本案争议焦点。因被告单位的要求,原告无法自行搜集被告李四的薪酬薪水收入,故特请求法院查询搜集赵某的薪酬收入状况。
拟查询单位:苏州市某电子信息公司
拟查询内容:李四从2004年7月至2013年5月的薪水发放状况(请打薪水组成明细单)。
请求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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