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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21:28
人都有患病住院的时分,假如住院今后,想要转院的,也是能够的。有的人或许为了报销的需求,想要本来的医院开转院证明,医疗机构是需求活跃予以合作的。那么,假如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处理方法
假如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能够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胶葛的处理方法:
患方获得病历等材料后,即可加以开始研讨。必要时能够向医疗专家、法令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清晰是否归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以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作医疗胶葛时,现在有以下三种处理途径:
1、与医方洽谈处理。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发作医疗事故的补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两边能够洽谈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危害当事人自愿达到宽和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应维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缔结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许可吊销景象的,应确定协议有用。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则,发作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能够向医疗机构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请求。书面请求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遭到危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现在,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补偿胶葛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为条件。患方的举证责任会集在患者人身危害结果(身体健康危害、逝世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联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审理医疗胶葛民事案件的告诉》规则:《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实施后发作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补偿胶葛,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的有关规则处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补偿胶葛,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则。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许依职权决议进行医疗事故司法判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法令》所规则的医学会安排判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补偿胶葛需求进行司法判定的,依照《人民法院对外托付司法判定办理规则》安排判定。
清晰上述医疗胶葛处理途径的特色后,患方应决断挑选较合适的途径,避免在不必要的工作上延误时刻,形成被动局面。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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