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17:51
因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开展,房价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无法负担得起商品房的全款,所以许多都采纳按揭的方法购买商品房,那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令特征有哪些呢?下面和听讼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令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令行为,应签定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则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务得以完成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订立的假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假贷合同无效,典当合同当然无效。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所担保的主债务是具有专项用处的,债务只能是商品房猜测人向借款银行所借的用于付出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他购房款。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建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建立后,未经典当权人的赞同,典当人不得另行再设典当。典当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以预购商品房或许在建工程典当的,挂号机关应当在典当合同上记载。典当房地产在典当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典当人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从头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因而,商品房未建成时,借款典当适用购商品房借款典当准则。一旦商品房竣工,当事人收取了房子和土地运用权证后,典当物即成了特定物,此刻适用一般的房地产典当准则。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主要是经过收取利息获用的。
(5)标的物的不特定性。因为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的标的物是没有开工兴修或正在缔造的商品房,典当标的往往是不特定的不详细的“物”。因为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的标的物是预购的商品房,典当人所预购的商品房往往是没有缔造或正在缔造,故其实质是一种等待权。
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令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令行为,应签定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则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务得以完成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订立的假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假贷合同无效,典当合同当然无效。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所担保的主债务是具有专项用处的,债务只能是商品房猜测人向借款银行所借的用于付出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他购房款。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建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建立后,未经典当权人的赞同,典当人不得另行再设典当。典当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以预购商品房或许在建工程典当的,挂号机关应当在典当合同上记载。典当房地产在典当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典当人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从头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因而,商品房未建成时,借款典当适用购商品房借款典当准则。一旦商品房竣工,当事人收取了房子和土地运用权证后,典当物即成了特定物,此刻适用一般的房地产典当准则。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主要是经过收取利息获用的。
(5)标的物的不特定性。因为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的标的物是没有开工兴修或正在缔造的商品房,典当标的往往是不特定的不详细的“物”。因为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的标的物是预购的商品房,典当人所预购的商品房往往是没有缔造或正在缔造,故其实质是一种等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