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是如何起诉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10:07
涉外刑事案子的申述程序
外国驻华使、领馆经过外交途径恳求我国法院向在华的该国国民送达法律文书,适用本解说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则。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涉外刑事案子的申述程序是怎样的?
回答:
您好,依据公、检、法机关案子移交同级对同级的准则,在发作侦办统辖与审判统辖不协调的时分,应实施统辖调理。即公安机关对案子侦办终结后,先向同级检察院移交。检察院在检查申述中如承认归于涉外刑事案子应有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就应依据本身等级决定是由自己进行申述,仍是应移交上级检察院申述。
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经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恳求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必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检查,由高级人民法院交外交部领事司转递;
(二)有必要精确注明受送达当事人的外文名字、性别、年纪、国籍及具体地址,并将该案的基本情况函告外交部领事司;
(三)有必要附有注明被恳求方法院称号的送达恳求书。被恳求方法院称号不明的,能够恳求该当事人地点区域主管法院送达。所送法律文书有必要附有被恳求方官 方通用文字或许该国赞同运用的第三国文字译著。假如被恳求方对恳求书及法律文书有公证、认证等特殊要求,由外交部领事司告诉高级人民法院。
外国驻华使、领馆经过外交途径恳求我国法院向在华的该国国民送达法律文书,适用本解说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则。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涉外刑事案子的申述程序是怎样的?
回答:
您好,依据公、检、法机关案子移交同级对同级的准则,在发作侦办统辖与审判统辖不协调的时分,应实施统辖调理。即公安机关对案子侦办终结后,先向同级检察院移交。检察院在检查申述中如承认归于涉外刑事案子应有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就应依据本身等级决定是由自己进行申述,仍是应移交上级检察院申述。
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经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恳求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必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检查,由高级人民法院交外交部领事司转递;
(二)有必要精确注明受送达当事人的外文名字、性别、年纪、国籍及具体地址,并将该案的基本情况函告外交部领事司;
(三)有必要附有注明被恳求方法院称号的送达恳求书。被恳求方法院称号不明的,能够恳求该当事人地点区域主管法院送达。所送法律文书有必要附有被恳求方官 方通用文字或许该国赞同运用的第三国文字译著。假如被恳求方对恳求书及法律文书有公证、认证等特殊要求,由外交部领事司告诉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