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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南京市农民工城镇落户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05:21

优异农民工是指在我市各行各业体现杰出,获得优异成绩,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奉献的农民工。在南京市作业的进城务工劳动者或就近就地搬运作业、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契合年纪在男18周岁—50周岁、女18周岁—45周岁(有特别奉献或许杰出业绩,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年纪可适当放宽至男18周岁—55岁、女18周岁—50周岁),户籍仍在乡村,榜样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五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载),归入作业挂号,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恪守计划生育规则,已处理暂住挂号一年以上等基本条件并到达以下条件之一的,能够自愿请求落户南京市乡镇户口。
(一)在南京市获得市以上党委、政府、农民作业业领导小组、流动人口作业领导小组赞誉、嘉奖或颁发荣誉称号;
(二)获得技师以上作业资格证书;
(三)获得高级工作业资格证书,在南京市作业并接连交纳社会保险满2年;
(四)带高新技术成果在南京市兴办企业或施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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