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现天价劳动争议案 个人向单位索赔996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09:44曾在新区某企业任职的张某因与其前公司存在免除劳作合同等方面的不满,遂在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要求企业补偿其个人丢失996万余元。而张某之前在劳作裁定委员会提出的5000万索赔恳求,更是创下了无锡个人劳作胶葛索赔数额之最。
据了解,张某曾在新区某企业任职,2007年他因犯向非国家作业人员受贿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完毕一年牢房生计的张某以为,自己所犯的受贿罪不应只由一人承当刑事责任,“由于其时是以作业名义受贿,所以单位也脱不了关连,而受贿罪的案底给我往后择业将带来很大的困难。”张某反对,被法院判刑后,原单位与他免除劳作合同,中止付出他薪酬及停缴社保等行为“欺人太甚”,对其影响很大。
张某称,他在任时的每月薪酬收入27000元,按此规范,公司除应补偿其一年的薪酬外,还要补偿他入狱后形成的精力损伤、以及往后择业丢失等。归纳以上要求,张某所以向劳作裁定委员会提出总计5000万的天价索赔恳求裁定。委员会接到张某的恳求后表明,公司免除与其劳作合同的行为属合法范围内,张某提出的精力危害抚慰金等缺少法律依据,不予支撑,因而对他悉数裁定恳求不予支撑。
对判决不服的张某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公司补偿其各项丢失996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以为,劳作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张某要求的付出补偿金的恳求缺少现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