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以怎样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00:18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许其他人事处理决议可以怎样处理?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法令规则,这个问题涉及到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进行回答。
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许其他人事处理决议可以怎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法请求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许撤消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约束人身自在或许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撤消的决议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承认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决议不服的;
(五)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合法的运营自主权的;
(六)以为行政机关改变或许废止农业承揽合同,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七)以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资产、分摊费用或许违法要求实行其他责任的;
(八)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处理的;
(九)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力、产业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实行的;
(十)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许最低日子确保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以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许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罚款、正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约束人身自在或许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请求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回绝或许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许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议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承认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决议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议及其补偿决议不服的;
(六)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产业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
(七)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运营自主权或许农村土地承揽运营权、农村土地运营权的;
(八)以为行政机关乱用行政权力扫除或许约束竞赛的;
(九)以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分摊费用或许违法要求实行其他责任的;
(十)以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付出抚恤金、最低日子确保待遇或许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以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实行、未按照约好实行或许违法改变、免除政府特许运营协议、土地房子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他人身权、产业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则外,人民法院受理法令、法规规则可以提申述讼的其他行政案子。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
1、行政复议请求由行政复议科一致受理。担任招待的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检查复议请求书以及相关资料,问清请求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签发收到行政复议请求书证明,交由请求人收执。口头请求的,担任招待的人员还应当为其代书请求书或记入笔录。
2、对显着不属于市政府统辖的案子和不属于行政复议统辖的案子,应向请求人阐明状况,主张其向有统辖权的机关请求。请求人回绝承受主张,坚持要请求的,应按照第一条规则处理。
3、行政复议请求书收到后,承办人员应当内行政复议受理挂号薄上挂号。
4、接纳行政复议请求书的人员应当及时将收到的资料交给科室担任人,由科室担任人决议详细承办人员。承办人员应当在3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定见,填写行政复议案子受理批阅表,交由科室担任人提出定见报办领导批阅。办领导应当在2日内签署批阅定见,由承办人员根据批阅定见制发相关的法令文书。决议不予受理和奉告权力的,应当书面奉告请求人。决议受理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2日内告诉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5、案子承办人员应当及时敦促被请求人对案子做出答复。答复期限届满后,被请求人经两次敦促仍不答复的,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定见,填写行政复议案子处理定见审签表,交由科室担任人审阅后报办领导批阅,重要的需报市政府赞同做出撤消详细行政行为的决议。
6、在收到被请求人的书面答复之后,承办人员应当对其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恰当性进行全面检查。有第三人的案子,承办人员可以径行告诉第三人参与复议,但应给第三人留出必要的准备时刻。
7、行政复议准则上进行书面审理。确需查询的,由承办人员提出定见报科室担任人赞同后,组织2人进行查询。
8、对事实清楚,情节简略,显着可以得出复议定论的案子,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定见,填写行政复议案子处理定见审签表,经审阅后,草拟行政复议决议书,报办领导初审后按程序向市政府报批。
9、对案情严重或疑问杂乱的案子,承办人员应当提出开始处理定见,经科室担任人审阅后,举行案子分析会,约请相关科室同志参与,对案情的处理定见进行评论,并将评论成果提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议,承办人员根据主任办公会决议的定见拟写行政复议决议书,按程序向市政府报批。
10、为确保如期做出行政复议决议,承办人员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前至少留出15日作为向政府提报的时刻。为确保行政效率,没有特别状况准则上不请求延期做出决议。
11、行政复议决议经市政府领导签发后,应当在5日内送达各方当事人。送达由行政复议科担任,行政复议科人员不足时由办领导组织其他科室人员合作。
三、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行政诉讼统辖
行政诉讼统辖分为级别统辖、地域统辖和裁决统辖三类。
1.级别统辖
级别统辖是区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的最基层单位,除法令还有特别规则外,一般行政案子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统辖。
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第一审行政案子为:
(1)承认创造专利权的案子、海关处理的案子;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详细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的案子;
(3)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案子。
高级人民法院统辖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第一审行政案子。
最高人民法院统辖全国范围内严重、杂乱的第一审行政案子。
2.地域统辖
地域统辖是确认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子的分工和权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则的地域统辖,包含一般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专属地域统辖、一起地域统辖。
3.裁决统辖
裁决统辖是指人民法院遇到某些特别状况,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则,自在裁决的统辖。裁决统辖分为移交统辖和指定统辖。移交统辖是指人民法院承受行政案子后,通过检查发现本案不归自己统辖,就应当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指定统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决的方法,将某一案子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统辖。
(二)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则:“被告对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供给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和所根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差异之处。这是由于,内行政法令联系中,原告和被告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他们之间是一种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
(三)诉讼程序
1.一审
(1)申述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准则,即当事人不申述,人民法院不能自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检查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决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子,不适用调停。
不服行政处罚的,执行人可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