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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有哪些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21:28
海上稳妥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稳妥职责是稳妥合同约好的稳妥人所负的职责,即所承保的稳妥事端发作时稳妥人应承当的损失赔偿职责或稳妥金给付职责。
法令咨询:
您好,请问,海上稳妥合同的分类?
律师回答:
海上稳妥合同能够按不同规范分为若干品种:
1、按承保方法分,,可分为四类:(1)逐笔稳妥合同。它是仅就某一项详细的利益进行稳妥而缔结的合同。(2)总括稳妥合同。它是把同品种的不同利益以同一条件一同投保的合同。(3)起浮稳妥合同。它是长时刻处理货品进出口事务的单位,为削减与稳妥人商洽的费事,与稳妥公司缔结一个总的稳妥合同,承保一守时期内一切运进或运出的货品。(4)预定稳妥合同。一般没有总的稳妥金额约束,所以也称为开口稳妥合同。
2、按稳妥标的分,可分为船只稳妥合同、货品运输稳妥合同和运费稳妥合同等。3、按承保的期间分,可分为定时稳妥合同、航次稳妥合同等。
稳妥合同的特约事项的意义
除稳妥合同有必要具有的首要事项之外,稳妥合同的当事人还可特别约好两边当事人赞同的其它事项,即为特约事项。依照与稳妥合同的时刻联系分,它包含曩昔事项、现在事项和将来事项。
什么是稳妥合同的效能
稳妥合同的效能,指稳妥合同建立后,稳妥合同当事人、联系人依据稳妥合同,享有的必定权力和负有的必定责任。享有权力的人,能够依据稳妥合同获得该项权力,负有责任的人应当实行该项责任,不然即应承当相应的法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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