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有哪些特点和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12:26
债款承当有哪些特色和效能呢?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债权债款联系比较复杂,债款承当能够有用地处理债权人、债款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款联系。债款承当有什么特色,它又有什么法定效能呢?听讼网小编将在本文逐个为您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债款承当的特色
1、合同内容未发作改变,仅合同主体(债款人)发作改变。不论是免责的债款承当仍是并存的债款承当,并不消除原债款,建立新债款。债款承当发作后,债款承当主体有所改变,但新旧债款仍具有相同内容,包含从归于原债款的特定债款如利息等,移转于承当人。
2、债款承当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款联系合法有用的根底之上。关于原生性债款系无效、可吊销以及不合法债款等景象,不发作债款承当的问题。
3、承当人所承当的债款具有可转让性。若法令明文规则或当事人特别约好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款,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好的由特定人实行的表演合同债款等不得转让。
4、必须有债款承当合同。债权人与承当人世的合同或债款人与承当人世合同经债权人赞同均可发作债款承当。
二、债款承当的效能
1、第三人获得债款人的法令地位。
免责的债款承当有用建立后,第三人替代原债款人,成为新债款人;原债款人脱离债的联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当债款。嗣后第三人不实行债的职责,债权人不得再恳求原债款人承当债款,只能恳求第三人承当债款不实行之损害赔偿职责或许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款人对第三人的归还才能并不负担保职责。
并存的债款承当有用建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联系中,成为新债款人,同原债款人一同对债权人连带承当债款,但当事人约好按份承当债款时,依其约好。第三人不实行债款的,债权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能够恳求原债款人实行债款。
2.抗辩权随之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则,债款人搬运职责的,新债款人能够建议原债款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不管关于免责的债款承当,仍是并存的债款承当都适用。债款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款人,能够向债权人建议无效;实行期没有届满的,新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实行恳求也能够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能够建议一起实行抗辩权。但应留意的是,因为债款承当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好,第三人不能根据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根据所承当的债款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款同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第86条规则,债款人搬运职责的,新债款人应当承当与主债款有关的从债款。例如附随于主债款的利息债款,跟着主债款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款专归于原债款人本身的在外。如确保债款不当然随主债款移转于第三人,除非确保人赞同。
一、债款承当的特色
1、合同内容未发作改变,仅合同主体(债款人)发作改变。不论是免责的债款承当仍是并存的债款承当,并不消除原债款,建立新债款。债款承当发作后,债款承当主体有所改变,但新旧债款仍具有相同内容,包含从归于原债款的特定债款如利息等,移转于承当人。
2、债款承当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款联系合法有用的根底之上。关于原生性债款系无效、可吊销以及不合法债款等景象,不发作债款承当的问题。
3、承当人所承当的债款具有可转让性。若法令明文规则或当事人特别约好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款,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好的由特定人实行的表演合同债款等不得转让。
4、必须有债款承当合同。债权人与承当人世的合同或债款人与承当人世合同经债权人赞同均可发作债款承当。
二、债款承当的效能
1、第三人获得债款人的法令地位。
免责的债款承当有用建立后,第三人替代原债款人,成为新债款人;原债款人脱离债的联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当债款。嗣后第三人不实行债的职责,债权人不得再恳求原债款人承当债款,只能恳求第三人承当债款不实行之损害赔偿职责或许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款人对第三人的归还才能并不负担保职责。
并存的债款承当有用建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联系中,成为新债款人,同原债款人一同对债权人连带承当债款,但当事人约好按份承当债款时,依其约好。第三人不实行债款的,债权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能够恳求原债款人实行债款。
2.抗辩权随之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则,债款人搬运职责的,新债款人能够建议原债款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不管关于免责的债款承当,仍是并存的债款承当都适用。债款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款人,能够向债权人建议无效;实行期没有届满的,新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实行恳求也能够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能够建议一起实行抗辩权。但应留意的是,因为债款承当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好,第三人不能根据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根据所承当的债款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款同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第86条规则,债款人搬运职责的,新债款人应当承当与主债款有关的从债款。例如附随于主债款的利息债款,跟着主债款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款专归于原债款人本身的在外。如确保债款不当然随主债款移转于第三人,除非确保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