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程序都有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11:39
什么是刑事侦办?所谓刑事侦办是在刑事案子立案之后需求进行的一个重要阶段,一般会依据侦办机关的侦办成果,来看该怎么对案子进行处理。那么刑事案子侦办程序都有哪些内容?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刑事案子侦办内容:
一、讯问违法嫌疑人
(一)关于不需求拘捕、拘留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地址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其住处进行讯问。
(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告诉书》和侦办人员的作业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告诉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告诉书》上填写到案时刻。
(三)传唤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不得以接连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四)讯问违法嫌疑人,有必要由侦办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分,侦办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五)侦办人员在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首要讯问违法嫌疑人是否有违法行为,让他陈说有罪的情节或许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六)讯问的时分,应当仔细听取违法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制止刑讯逼供或许运用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办法获取供述。
(七)讯问未成年的违法嫌疑人,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外,应当告诉其家长、监护人或许教师参与,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居处、单位、校园或许其他恰当的地址进行。
(八)讯问聋、哑违法嫌疑人,应当有知晓聋、哑手势的人参与。
(九)讯问笔录应当交违法嫌疑人核对,关于没有阅览才能的,应当向他宣读。假如记载有遗失或许过失,违法嫌疑人可以提出弥补或许改正。违法嫌疑人供认没有过错后,应当签名(盖章),并摁指印。侦办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违法嫌疑人恳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允许。必要的时分,侦办人员也可以要求违法嫌疑人亲笔书写口供。
二、问询证人、被害人
(一)侦办人员可以依法问询证人、被害人。问询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地址单位或许居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告诉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供给证言。问询证人、被害人应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许侦办人员的作业证件。
(二)问询中,触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三)问询时,侦办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勘验、查看
(一)侦办人员关于与违法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身应当进行勘验或查看。必要的时分可以指使或许延聘具有专门常识的人,在侦办人员的掌管下进行勘验、查看。
(二)侦办人员履行勘验、查看,有必要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三)违法嫌疑人假如回绝依法对其人身进行查看,侦办人员以为必要的可以强制查看。查看妇女,应当由女侦办人员或医生进行。
(四)关于死因不明的尸身,公安机关有权决议解剖,并告诉死者家族参与。
(五)为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侦办试验。但制止全部足以形成损害、凌辱品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四、搜 查
(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及或许躲藏罪犯或违法依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当地进行搜寻。进行搜寻,有必要向被搜寻人出示《搜寻证》。在履行拘捕、拘留的时分,遇有紧急状况,不另用搜寻证也可以进行搜寻。
(二)搜寻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办人员进行。
(三)在搜寻的时分,应当有被搜寻人或许他的家族、街坊或许其他见证人在场。搜寻的状况应写成笔录,由侦办人员和被搜寻人或许他的家族,街坊或许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五、扣押依据、书证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依据、书证、视听资料。
(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勘查、搜寻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包含邮件、电报)进行扣押。但与案子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三)关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许文件的称号、编号、标准、数量、分量、质量、特征及其来历,由侦办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许盖章,其间一份须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检。
(四)公安机关关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封存,不得运用、损毁,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免除扣押,交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六、查询、冻住存款、汇款
(一)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规则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但不得扣划存款、汇款。
(二)关于冻住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免除冻住。
七、鉴 定
(一)为了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指使、延聘具有断定资历的人进行断定。
(二)断定人进行断定后,应当写出断定结论,而且签名。
(三)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依据的断定结论奉告违法嫌疑人、被害人。假如违法嫌疑人、被害人对断定结论有贰言,可以请求弥补断定或从头断定。对人身损伤的医学断定有争议需求从头断定的或许对精神病的医学断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八、辨 认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分,公安机关可以让被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许证人对与违法有关的物品、文件、尸身、场所或许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
九、通 缉
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发布通缉令、赏格布告,以追捕在逃的违法嫌疑人或许逃跑的罪犯。
警衔作业由公安部主管并按确认的职务颁发相应的警衔,按规则的期限和条件逐级提升。
3、 侦办作业准则
(1) 受案、立案准则
公安机关关于公民扭送、报案、指控、检举或违法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当即承受,问明状况,并制造笔录,对受理的案子要敏捷进行检查,对契合条件的应予立案,对疑问、杂乱、严重案子决议立案的,应拟定侦办计划视案情需求采纳必要的办法。
(2) 侦办程序准则
公安机关对现已立案的刑事案子,应进行侦办,全面、客观地搜集、调取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罪轻或罪重的依据资料,并予以检查核实。依据需求采纳各种侦办手法和办法,但有必要严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3) 拘留、拘捕准则
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严重嫌疑分子有法定景象的,可以先行拘留;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现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当提请检察机关同意予以拘捕。
(4) 移交申述准则
公安机关侦办终结的案子,关于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违法性质和罪名确定正确,法令手续齐备,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是否申述。
(5) 依据准则
侦办人员有必要严厉按照法定程序,搜集可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违法情节轻重的各种依据。制止刑讯逼供和以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的办法搜集依据。
侦办机关采纳上述一种或多种办法,为的是可以查明案子的现实很本相,然后依据依据来断定嫌疑人是否有罪或无罪,接下来才是进一步的处理。
刑事案子侦办内容:
一、讯问违法嫌疑人
(一)关于不需求拘捕、拘留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地址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其住处进行讯问。
(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告诉书》和侦办人员的作业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告诉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告诉书》上填写到案时刻。
(三)传唤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不得以接连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四)讯问违法嫌疑人,有必要由侦办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分,侦办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五)侦办人员在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首要讯问违法嫌疑人是否有违法行为,让他陈说有罪的情节或许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六)讯问的时分,应当仔细听取违法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制止刑讯逼供或许运用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办法获取供述。
(七)讯问未成年的违法嫌疑人,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外,应当告诉其家长、监护人或许教师参与,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居处、单位、校园或许其他恰当的地址进行。
(八)讯问聋、哑违法嫌疑人,应当有知晓聋、哑手势的人参与。
(九)讯问笔录应当交违法嫌疑人核对,关于没有阅览才能的,应当向他宣读。假如记载有遗失或许过失,违法嫌疑人可以提出弥补或许改正。违法嫌疑人供认没有过错后,应当签名(盖章),并摁指印。侦办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违法嫌疑人恳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允许。必要的时分,侦办人员也可以要求违法嫌疑人亲笔书写口供。
二、问询证人、被害人
(一)侦办人员可以依法问询证人、被害人。问询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地址单位或许居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告诉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供给证言。问询证人、被害人应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许侦办人员的作业证件。
(二)问询中,触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三)问询时,侦办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勘验、查看
(一)侦办人员关于与违法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身应当进行勘验或查看。必要的时分可以指使或许延聘具有专门常识的人,在侦办人员的掌管下进行勘验、查看。
(二)侦办人员履行勘验、查看,有必要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三)违法嫌疑人假如回绝依法对其人身进行查看,侦办人员以为必要的可以强制查看。查看妇女,应当由女侦办人员或医生进行。
(四)关于死因不明的尸身,公安机关有权决议解剖,并告诉死者家族参与。
(五)为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侦办试验。但制止全部足以形成损害、凌辱品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四、搜 查
(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及或许躲藏罪犯或违法依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当地进行搜寻。进行搜寻,有必要向被搜寻人出示《搜寻证》。在履行拘捕、拘留的时分,遇有紧急状况,不另用搜寻证也可以进行搜寻。
(二)搜寻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办人员进行。
(三)在搜寻的时分,应当有被搜寻人或许他的家族、街坊或许其他见证人在场。搜寻的状况应写成笔录,由侦办人员和被搜寻人或许他的家族,街坊或许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五、扣押依据、书证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依据、书证、视听资料。
(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勘查、搜寻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包含邮件、电报)进行扣押。但与案子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三)关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许文件的称号、编号、标准、数量、分量、质量、特征及其来历,由侦办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许盖章,其间一份须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检。
(四)公安机关关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封存,不得运用、损毁,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免除扣押,交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六、查询、冻住存款、汇款
(一)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规则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但不得扣划存款、汇款。
(二)关于冻住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免除冻住。
七、鉴 定
(一)为了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指使、延聘具有断定资历的人进行断定。
(二)断定人进行断定后,应当写出断定结论,而且签名。
(三)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依据的断定结论奉告违法嫌疑人、被害人。假如违法嫌疑人、被害人对断定结论有贰言,可以请求弥补断定或从头断定。对人身损伤的医学断定有争议需求从头断定的或许对精神病的医学断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八、辨 认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分,公安机关可以让被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许证人对与违法有关的物品、文件、尸身、场所或许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
九、通 缉
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发布通缉令、赏格布告,以追捕在逃的违法嫌疑人或许逃跑的罪犯。
警衔作业由公安部主管并按确认的职务颁发相应的警衔,按规则的期限和条件逐级提升。
3、 侦办作业准则
(1) 受案、立案准则
公安机关关于公民扭送、报案、指控、检举或违法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当即承受,问明状况,并制造笔录,对受理的案子要敏捷进行检查,对契合条件的应予立案,对疑问、杂乱、严重案子决议立案的,应拟定侦办计划视案情需求采纳必要的办法。
(2) 侦办程序准则
公安机关对现已立案的刑事案子,应进行侦办,全面、客观地搜集、调取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罪轻或罪重的依据资料,并予以检查核实。依据需求采纳各种侦办手法和办法,但有必要严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3) 拘留、拘捕准则
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严重嫌疑分子有法定景象的,可以先行拘留;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现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当提请检察机关同意予以拘捕。
(4) 移交申述准则
公安机关侦办终结的案子,关于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违法性质和罪名确定正确,法令手续齐备,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是否申述。
(5) 依据准则
侦办人员有必要严厉按照法定程序,搜集可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违法情节轻重的各种依据。制止刑讯逼供和以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的办法搜集依据。
侦办机关采纳上述一种或多种办法,为的是可以查明案子的现实很本相,然后依据依据来断定嫌疑人是否有罪或无罪,接下来才是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