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22:11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挑选而约好的不超越六个月的考察期。依据劳动部1996年10月31日宣布的《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准则若干问题的告诉》(劳部发 [1996]354号)规则,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越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越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60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