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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改房用地登记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23:30

我国推进房改方针,为房产商品化供给了条件,房改房逐渐成为前史,那么处理房改房用地挂号的条件是什么,关于怎样处理房改房土地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怎样处理房改房土地证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怎样处理房改房土地证
1、关于已处理房产证,请求时供给资料不齐的,请求人把资料搜集完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处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请求土地挂号的,由国土资源部分责令期限请求处理;原用地单位因刊出、闭幕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替代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造用地复核检验,检验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处理整宗土地的挂号,再凭房产证处理土地切割挂号。
2、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造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处理土地证的,在规划答应的前提下,依照以下方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刊出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发动后即可处理土地挂号;原用地单位经清算、刊出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政府提出免缴处理计划,报市政府赞同后,凭市政府的赞同定见处理土地挂号。
3、因安顿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针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处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归于政府部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分和同级财政部分一起确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许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处理土地挂号;归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分处理。
4、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动土地用处后,出让合同用处与实践用处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处理的,对与原赞同用处共同的部分,凭房产证处理土地证;改动用处的部分,在规划答应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分报政府补办土地用处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处理土地挂号。
5、原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造员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员工,并已收取房产证的,按市政府有关批文处理土地证。
6、已处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处理的,又分三类状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处理土地挂号;因政府原因形成供地目标与实践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前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作时的规范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处理土地证;未通过规划、建造竣工检验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担任处理规划、建造检验后,再请求土地挂号,各相关部分免予处分及追缴违约金。
二、处理房改房用地挂号的条件
1、单位房改房用地现已处理了土地挂号,收取了整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契合房改房方针,参加了房改。
3、原房改售房单位赞同处理。
归纳上面的介绍,单位的房改房在处理了相应手续手,能够正常出售。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怎样处理房改房土地证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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